撞完第一個鐘:先顧人,再收集證據
未變成索償之前,佢只係路上面一件突發事。車郁得就先移離行車線,開死火燈,401 同 DVP 都唔係企喺保險槓隔籬拗邊個啱嘅地方。現場唔使爭責任,之後自有一套規則去判,唔係邊個大聲邊個贏。
有人受傷就喺原地打 911,等警察到場,呢個責任唔可以換成之後自己揸車去邊度登記。冇人受傷,而兩車損傷加埋睇落可能超過省定門檻,或者對方冇留資料就走咗,就要盡快去事故報告中心(Collision Reporting Centre),一般喺 24 小時之內。多倫多同約克區都有設中心。
離開之前,將索償需要嘅嘢一次過收齊,因為過後冇得返轉頭攞:
- 雙方姓名、駕照號碼、車牌、保險公司名同保單號碼
- 兩架車四個角嘅相,影闊啲連路面同車線都入鏡,再補每個碰撞點嘅近鏡
- 對方駕照同粉紅色保險卡直接影低,慳返之後拗數
- 有路人停低幫手,記低佢嘅電話
第一日:打畀自己保險公司,攞住索償編號
就算你肯定係對方撞你,就算你未決定修唔修,都要通知自己嘅保險公司。安省標準保單要求盡快通知,一般理解係一個禮拜左右之內,唔係等得閒先講。通知唔等於一定要索償。
你會攞到一個索償編號,之後每一步都靠佢串起:車房、定損員(adjuster)、代步車公司、拖車單全部都會問。同時開一本簡單紀錄:日期、同邊個講過、對方講咗乜。三個禮拜之後有人話冇同你提過墊底費(deductible),紀錄一揭就清楚。
對方會問你點樣撞。照你見到嘅講,車最後停喺邊就講邊。冇睇過車速錶就唔好估車速,亦唔好主動講邊個有責任。英文講法唔肯定嘅時候,寧願慢慢講清楚,唔好為咗快而亂應。
責任點判?睇規則圖例,唔睇現場邊個道歉
安省用《責任判定規則》分責任,條文係一系列附圖嘅情景。定損員將你單意外對應最接近嗰個情景,結果係 0%、25%、50%、75% 或者 100%。對方喺現場有冇講對唔住、有冇人收告票,都唔直接決定結果。
責任比例對你有兩個實際影響:一係決定使唔使付墊底費,二係決定代步車係索償本身包,定係要靠 OPCF 20 呢類附加條款。你完全冇責任嘅話,車損係由你自己嘅保險公司處理,即係 DCPD 直接賠償,前提係對方車輛身份確認得到,而且由安省持牌嘅保險公司承保;所以就算唔係你撞人,都係打畀自己間公司。
覺得判得唔啱,越早用書面提出越好,附埋相片。第一個禮拜要求覆核,遠比第三個月先嚟拗容易。
揀車房同簽授權書:簽落去嘅係乜
去到呢一步就輪到你揀車房,揀邊間完全由你決定,保險公司可以推薦,但唔可以強制。損傷相片已經足夠寫一份書面報價,所以架車未郁,索償已經可以開始行。車開唔到,我哋可以幫手協調拖車;我哋唔係拖車公司,但拖去邊由你話事,最好直接拖去負責修嘅車房,唔好拖去按日收停車費嘅場。
交車時你會簽一份維修授權書,佢容許車房開工,通常亦容許保險公司直接付款畀車房。佢唔係一張空白支票,只係授權報價上面寫明嘅項目;之後發現嘅嘢要另外批,本身就應該咁做。
代步車(rental)同一時間搞埋。如果係經你保單或者冇責任索償安排,起租日最好定喺交車嗰日,唔好由撞車嗰日計,否則架車喺屋企等零件時,你嘅代步車日數已經不停扣緊。
拆檢、批補充、焗漆,最後揸車返屋企
架車上咗工位就會拆開。除咗最簡單嘅換殼加過渡,幾乎每單都會有補充報價(supplement),即係拆開板件之後先見到嘅損傷,再加入一份修訂報價。相片送去定損員,加嘅項目批咗,先至落單訂額外零件。等批嗰段時間,係維修比第一份報價講得耐嘅最常見原因,唔係邊個失職,係程序本身。
之後係實際工序:有需要就做車架校正同測量、裝板、打底、用試色卡對色而唔係淨係靠色碼、噴清漆、焗烘、打磨拋光、裝返。郁過懸掛或者結構就做四輪定位;修完做電腦掃描,保險槓、擋風玻璃或者倒後鏡做過嘢,雷達同鏡頭可能需要重新校準。
最後一日,有墊底費就直接畀車房,交還代步車,攞齊文件:最終發票、零件清單、保用書同維修前相片,同車主證一齊收好。幾年後買家查車歷見到呢單索償,呢個文件夾就係將紅旗變成有紀錄維修嘅證據。門市提供中文(普通話)及英文服務,文件內容唔明可以逐項問清楚。
常見問題
保險公司未派人睇車,我可唔可以先自己搵車房報價?
可以。車房報價可以直接交畀保險公司,定損員之後再審核,或者約時間親自睇車。乾等定損先開始寫報價,通常會拖多幾日,即日將相片傳畀車房,兩份文件喺中間對數就得。
撞完隔咗幾個禮拜先通知保險公司,仲有冇得索償?
保單要求盡快通知,所以應該以日計,唔好以週計。另外安省提出財產損失訴訟有兩年期限,兩者係唔同時鐘:法律期限未過,遲咗通知保險公司都可能引起保障問題。
等緊零件嗰段時間,架車揸唔揸得返屋企?
好多時可以,前提係安全行得,而且冇結構件拆咗未裝。唔好自己假設,問清楚車房:少咗防撞橫樑或者有感應器停用嘅車,已經唔係你揸入嚟嗰架。等零件到齊先約工位,通常好過停喺維修隊伍入面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