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喺自己名下照揸,修完唔使再驗
安省嘅維修流程裏面,冇一步會因為車身做完而要你攞車去驗。車主冇變,車牌照掛,登記證(permit)亦唔使改。保險公司收到維修單同付款之後就會結案,佢唔會叫你交一張安全標準證書先至埋單。
好多人喺飲茶或者微信群組聽到相反講法,通常係朋友撞完車之後賣車,嗰陣要咗證書。佢記得冇錯,不過觸發點係賣車嗰個動作。證書跟住「邊個擁有、邊個上牌」行,換一條保險槓、整一塊翼子板、加埋鄰板過渡噴漆,兩樣都冇改變到。
以下四種情況,安省先會問你攞證書
下面四種情況,全部同上牌或者車輛身份有關。證書只可以由省政府發牌嘅機動車檢驗站(Motor Vehicle Inspection Station)簽發,ServiceOntario 喺二手車由新車主上牌時會要求出示。冇證書嘅話,買家仍然可以將車過名,不過會被登記為「不適合上路」(unfit),交咗證書之前唔可以掛牌揸。
- 私人放售部車,買家要上牌:二手車資料包(UVIP)同證書一齊跟住交易走
- 剛剛由其他省份搬嚟大多倫多,第一次喺安省登記部車
- 部車曾經被判全損、打上殘骸(salvage)標記,修好之後以重建(rebuilt)身份返回路面
- 一部登記為 unfit 嘅車要改返 fit,例如喺士嘉堡車房擺咗幾年嘅舊車
全損車重建,單靠安全檢驗唔夠
如果保險公司當全損賠咗,部車被打上殘骸標記,就唔可以修好便揸。要改成重建身份再上牌,安省要求同時做結構檢驗同安全檢驗。結構嗰部分睇車身有冇按原廠規格修返,同剎車、車燈過唔過關係兩個問題。重建標記會永久留喺車輛紀錄度,之後每份 UVIP 都會見到;從未判過全損嘅修好車就冇呢一層。
證書驗乜嘢?車身修得好唔好佢唔理
安全標準證書反映嘅係檢驗嗰日、對照省定最低標準嘅狀態:剎車、軚盤、懸掛、車胎、車燈、水撥、玻璃、門鎖,同埋車身有冇喺要緊位置銹穿、有冇甩咗保險槓或者鋒利嘅爛鐵。佢係一條底線,唔係碰撞維修嘅質素報告,省政府亦講明證書唔係車況保證。
撞車之後最關鍵嘅幾樣,證書都唔包。檢驗員唔會將車身擺上測量系統,避震塔差幾毫米一樣可以過;色差、板縫同補土厚度唔喺標準內;保險槓或擋風玻璃做完,雷達同鏡頭有冇重新校準,維修後掃描係咪乾淨,清單上面都冇。要證明修得好,靠嘅係車身舖畀你嘅文件:最終維修單、做過結構就有車架測量列印、掃描報告同校準紀錄。
修完打算即刻賣車,次序要排好
呢個時候兩件事就撞埋一齊,因為安省買家上牌要證書。你打算自己提供證書,就要等車身完全做好、由車身舖攞返部車,先至送去檢驗站。車燈膠殼爆咗、倒後鏡用膠紙黐住、保險槓鬆郁郁,都可能令一部本來過得嘅車唔過。另外多倫多十個冬天嘅路鹽,足以令門檻同後副車架嘅位置銹穿,檢驗站見到結構位銹穿就會標出嚟,同撞冇撞過無關;如果銹蝕剛好喺啱啱修過嗰塊板附近,先叫車身舖睇下,唔好即刻當兩件事有關係。
常見問題
早排喺 404 被人擦花,保險公司結案之前會唔會要我交證書?
唔會。一般碰撞索償,車身舖出維修單、定損員(adjuster)批核之後就結案。只有部車轉手、第一次喺安省登記,或者由殘骸標記改返上路,先會涉及安全標準證書。
幫我修車嗰間車身舖,可唔可以順手幫我出證書?
要睇佢有冇省政府嘅機動車檢驗站牌照。有啲車房同時係維修舖同檢驗站,但冇呢個牌照嘅碰撞維修舖,無權簽發安全標準證書。
修完車驗過安全,係咪即係車架冇問題?
唔一定。安全檢驗係對照最低標準嘅目視檢查,唔會量車身尺寸。想確認車身對返原廠位置,就問做結構維修嗰間舖攞測量列印。
